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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医保政策】市外就医温馨提示
  • 发布时间:2015-03-25
  • 作者:administrato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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温馨提醒:住院不任性,务必先申请!如您想在佛山市外住院,记得入院之前一定要先向社保局申请,经社保核准后再入院,出院时方可办理报销手续。(危急重可委托他人在入院5日内申请

市外住院报销方式有以下两种:
方式一(经市内医院转院):
   参保人在入住市外定点医院前先持市内二级及以上(在顺德是指区第一人民医院、区中医院、区妇幼保健院、区伍仲珮纪念医院及乐从医院)等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转院备案表、身份证、病历等相关资料向社保各办事处申请,经社保核准后再入住转入的市外定点医院,出院方可办理报销手续。
 
方式二(直接向社保申请市外住院):
   参保人未经市内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转院的,提供身份证、病历、诊断证明等相关资料,直接向社保各办事处申请市外住院,经社保核准后再入住所申请市外医院的,出院方可办理报销手续。
   参保人未经社保机构核准,先行到市外医疗机构就医的,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。

如需详询,请电佛山市政府12345统一服务咨询平台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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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院地址: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乐从大道45号   投诉咨询电话:0757-28338122 传真:0757-28338118 急救电话:0757-28338120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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